汽車及重型機車駕駛請注意,近期新北市交通違規統計顯示,因汽機車在等候紅燈時佔用機車停等區,半年內就開出高達2萬張罰單,顯示此類違規情形相當普遍,許多駕駛往往在不經意間觸法。

根據交通局裁決處指出,汽車或黃、紅牌大型重型機車在等紅燈時若佔用機車停等區,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可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款。
一名駕駛曾因收到此類違規罰單而不服提告,認為檢舉照片是由後方駕駛拍攝,無法證明違規事實。然而,法院審理後認定,由於路口號誌明顯為紅燈,且該車輛前後輪已明顯超越停止線,確實構成違規,最終仍判該名駕駛敗訴。
交通局裁決處提醒,許多駕駛在等候紅燈時,因車輛緩慢滑行而不慎越過停止線,進入機車停等區。這種看似輕微的違規行為,不僅影響機車騎士的停等空間,也可能因此吃上最高1800元的罰單,呼籲用路人應提高警覺,確實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