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故意公開情書想扶正?台中市日前發生一樁偷情桃色事件,一名人夫跟自己的許姓女同事發生婚外情,愛得濃烈合計發生30次關係,但許女後來竟把跟人夫互傳的鹹濕簡訊影印後,貼在人夫車子的擋風玻璃上,正宮一看鹹濕情書內容,「謝謝妳今晚下麵給我吃」、「要讓大家知道你過短」等挑逗字句,當場讓她爆氣怒告!
一名人夫自己的許姓女同事發生婚外情。(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shutterstock)
據判決書資料,正宮控訴許女跟丈夫從2017年1月起至2018年4月27日,同事期間互傳曖昧簡訊,也一起出遊,甚至發生性關係,而且在2019年9月27日,許女將與人夫往來文件內容剪貼影印後,夾於其丈夫停在家中門前的自小客車擋風玻璃上,這些舉動讓她精神上受有痛苦,因此對許女提告及求償。
人夫出庭時坦承跟許女有發生婚外情,自2017年3月至9月及2018年2至3月,有發生過性行為20至30次,時間再往前推,在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就已經和許女有斷斷續續交往,期間互有身體碰觸、牽手、接吻及性行為。
但許女出庭時推得一乾二淨,表示自己沒有跟這位人夫男同事發生性關係,且認為原告早知他們有「超友誼往來」,卻遲至2021年6月才提告,超過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法官當庭勘驗證據,發現許女跟人夫男同事互傳的訊息中有:「喜歡搞東搞西的人是你,要讓大家知道你過短,我也樂見,只要有人問我一定不會幫您隱瞞」、「哈哈哈,我過短?我有x公分會過短。」、「老婆我無時無刻都在想妳,妳知道?想妳的每寸肌膚,尤其是妳的翹臀。」「把妳捅出人命」「我不搞東搞西。我只搞妳。」
法官看完這些露骨訊息,再審酌其餘相關證據,最後認定,許女所為顯已破壞原告婚姻共同生活圓滿,侵害情節難認非重大,審酌兩造身分、地位,判賠償7.5萬元。全案不得上訴,許女也成為法院認證的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