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夏季來臨,除毛產品需求增加,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提醒,光能除毛儀屬第二等級醫療器材,依法不得於網路販售。自2023年起至今,已查獲16件違規案件,其中9件為台中市業者,均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裁處每件3萬元,另7件為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在地衛生局處辦。

食安處呼籲民眾購買前應確認外包裝是否標示醫療器材品名、許可證字號及廠商資訊,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儀器,保障自身安全。食安處表示,使用雷射光能或熱能達到除毛效果的裝置,屬第二等級醫療器材,使用時需根據身體部位調整能量強度,以免傷害肌膚。
該類產品依法不得於網路販售,小美日前透過網路購買標榜「無痛除毛」的儀器,收到商品後發現標示不清,且實際效果與廣告內容不符,要求退貨卻遭拒,才發現是違規販售的非法產品。食安處提醒,民眾購買時應謹慎查核,切勿因價格低廉或購買便利而貿然下單。

此外,食安處指出,並非所有醫療器材皆可於網路販售,僅第一等級(如OK繃及一般醫用口罩等)與部分第二等級醫材(如耳溫槍、保險套等)得於網路販售。民眾如需了解相關法規,可至衛福部食藥署網站「醫材商(藥局)通訊交易通路販賣醫療器材資訊專區」查詢,避免因違規購買遭受損失。
食安處提醒,購買合格醫療器材時,應留意外包裝是否清楚標示品名、許可證字號及廠商資訊,並建議至衛福部食藥署網站查詢相關資訊,確保產品合法性。

根據食安處統計,自2023年至今,台中市查獲的9件違規案件均涉及未經核准的光能除毛儀,違規業者已依法裁處。而針對外縣市業者的7件案件,食安處已移請所在地衛生局處理。台中市政府未來將持續加強稽查,強化源頭管理,若發現違規銷售未經核准的醫療器材,將依法處辦,守護市民健康安全。
食安處補充,民眾可至衛福部食藥署網站(https://lmspiq.fda.gov.tw/web/MDPIQ/MDPIQLicSearch)查詢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確保產品合法性,並避免購買違規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