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問法庭錄影可戴面具出庭? 審判長: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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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今(11日)開庭審理京華城案,前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提出法庭直播的申請,但遭到拒絕。審判長江俊彥表示,法庭將在判決後5天內公開錄音錄影的內容,柯文哲對此表示不滿並提出抗告。在庭上,柯文哲詢問是否可以戴面具出庭,審判長則明確表示「不可以」。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中天新聞)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中天新聞)

台北地院今起連續2天提示證據,合議庭先整理列出3400多項非供述證據、170多人偵審供述證據,將由檢辯雙方表示意見,接著在下周一(15日)起正式進入言詞辯論,暫訂連續8個工作天,再預留4個工作天備用。

北院今開庭審理京華城案之初,就先針對柯文哲要求法庭直播,但北院先前裁定判決後5天內公開錄音錄影的內容等問題,花了20多分鐘進行處理。

合議庭指出,除柯文哲提抗告外,被告、沈慶京也有提出抗告,但其餘被告尚未提出抗告,合議庭因此當庭詢問所有被告是否提抗告,表明會再回報給高院,等高院統一作出裁定,若抗告能獲准,才能在下週一(15日)言詞辯論庭採行直播。

合議庭指出,依法規定,錄影範圍限於檢控與被告答辯的部分,至於被告最後的陳述不予錄影公開。此遭柯文哲質疑「做半套」。合議庭表明,所以事先才會提醒,當檢方與律師答辯後,被告應表示意見。不過柯的辯護律師要求被告最後陳述也應錄影,合議庭因此表示,先聽取意見再做決定。

另方面,法庭錄影公開後會永久存在於網路上,合議庭也提醒個人隱私權的問題,因此被告可戴口罩或要求打馬賽克、變音,但柯文哲質疑,是否戴面具就好了?審判長解釋,法庭內雖然有許多人習慣戴口罩,但戴面具不符合法庭的莊嚴性規定,因此不被允許。

此次庭審中,審判長與檢辯雙方進行了超過1小時的討論,針對被告端木正會計師提出的被遺忘權進行了詳細的審議。柯文哲及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已提出抗告,要求法庭直播,但其他被告及檢方則選擇放棄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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