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上任2年多來,對於立法院通過的法8度拒絕副署,引發在野黨抨擊,學者更質疑這是在制衡總統賴清德。對此,卓榮泰近日接受網路節目專訪時回應,這代表對中華民國憲法理解不足,並強調現任行政院長與總統不可能產生衝突。

卓榮泰指出,依據《憲法》第72條規定,總統在收到立法院法案後須於10天內公佈法律;《憲法》第37條則規定,總統公佈法律時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他進一步說明,台灣既非內閣制國家亦非總統制國家,而是雙首長制國家,總統在此制度下既無否決權,也無主動解散國會的權力。
針對副署權的實際功能,卓榮泰表示,當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或預算涉及違憲、違法行為,或破壞國家財政紀律、危害國家安全與主權,甚至侵犯總統統帥權時,總統若無適當手段防衛,行政院長便應具備此權力。他認為副署權是輔助總統在缺乏否決權與解散國會權下的制度設計。
對於副署權能否制衡總統的質疑,卓榮泰提出直接的回應。他指出,現行制度下閣揆任命毋須經立法院同意,完全由總統直接任命。若行政院長與總統意見不同而行使不副署權,總統可直接免職該行政院長,並任命同意副署的新任院長。卓榮泰以此反問:「制衡得了嗎?明天還是被換掉,換人來副署就好了。」
卓榮泰說明不副署的具體程序。立法院將法案送至總統府,由總統先行簽署後回到行政院進行副署。若行政院長決定不副署,會提交書面說明理由予總統。若總統不同意,可要求行政院長必須副署;若行政院長仍堅持,總統可行使免職權。卓榮泰指出,若總統認同行政院長的不副署理由,將把此事連同行政院長的說明文件轉送五院院長,該法案即不予公佈。
卓榮泰強調,在現有的政治結構下,行政院長與總統之間的分歧應透過討論解決,而非藉由副署權進行對抗。他認為,副署權的真正目的在於防止立法院通過違憲或危害國家利益的法案,而非作為行政院長對總統的制衡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