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個月追訴期快過了!林智堅抄論文案提告?竹科管理局: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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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央社

對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涉抄襲國家標案,台北市第3選區立委補選當選人王鴻薇今天表示,竹科管理局應即刻提告,否則若拖過6個月追訴期則無法追究;竹科管理局表示,會依法辦理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中華大學碩士論文,涉抄襲竹科管理局標案。(資料照/中天新聞)

王鴻薇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林智堅中華大學論文抄襲案,自去年7月5日爆料,以及去年8月24日中華大學公告中華大學學術倫理委員會認定林智堅碩士論文抄襲國家標案結案報告,至今將近半年遲遲不見竹科管理局有動作。

她指出,竹科管理局若不提告,恐涉嫌放任、包庇、圖利及瀆職,要求即刻提告以捍衛國家財產。

王鴻薇表示,林智堅涉抄襲罪證確鑿,但竹科管理局對她檢舉林智堅涉嫌抄襲報告遲不處理,如果拖過6個月追訴期,林智堅侵害國家財產權將會無法追究,竹科管理局應主動說明進度。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 237 、241條,公務人員於執行職務知道有犯罪發生時,應該進行告發。王鴻薇說,此案為竹科管理局財產受到林智堅剽竊,林智堅已涉嫌違反著作權法,針對林智堅論文抄襲標案結案報告,竹科管理局應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最慢在中華大學認定抄襲日(去年8月24日)起算6個月內,意即今年2月24日前,對嫌疑人林智堅提起告訴。

王鴻薇表示,從揭發至今已快過半年大限,竹科管理局應早就要有動作,如今進度到哪裡,從中華大學學倫會認定有抄襲後到現在竹科管理局都做了什麼調查,應該要立刻向全民報告。

她呼籲,請竹科管理局儘速提告,不要置若罔聞,政府機關故意作賤國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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