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今(18)日第三度借提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根據《鏡週刊》報導,柯文哲在選前3個月有近1.9億的個人捐款以現金方式湧入,且有為數眾多是「匿名捐款」。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今日表示,難道匿名捐款就等於不法嗎?或是選戰後期的捐款越來越多就等於不法?
陳智菡指出,《鏡週刊》的報導毫無邏輯可言,「要講故事、寫故事也要有個邏輯,有個論理的程序吧」,其他政黨候選人越是到選戰後期時,捐款就越來越多,因為選戰逐漸白熱化,所以選戰後期的政治獻金是最多的,還是《鏡週刊》的意思是匿名捐款就等於不法?或是選戰後期的捐款越來越多就等於不法?
陳智菡質疑,要如何把匿名捐款去跟沈慶京做連結?難道不覺得有點牽強?另外,這9萬多筆的匿名捐款,難道檢調可以憑著懷疑就入人於罪?現在故事的邏輯好像在說,這9萬多筆的匿名捐款都是從沈慶京那裡來的,請問證據在哪?
陳智菡強調「匿名並不等於違法,匿名是合法的」,因為所有匿名捐款仍有固定查證過程,如果是「海外捐款」或「身份不符」,都會被排除,若檢調如此牽強附會去做連結,只能說真的非常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