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正追究有無過失致死的刑責!台中市北屯一家泳訓中心昨(10月31日)發生一起泳技沒話說的潛水教練們在自主訓練,其中一位竟溺斃的意外,出面簽約的其中一位教練遭改列被告。
案發現場。(圖/翻攝畫面)
回顧整起命案,死者洪姓男子和7位同行,在昨天表定對外沒開放的泳訓中心裡訓練,因他們在今年3月起就已簽約租用該泳訓中心的場地1年,每次訓練2到4小時,為的就是要備戰即將到來的比賽,泳訓中心方面見他們已是簽約客戶,便同意只開放給洪男等8人入內練習。
但才練習1小時就出了差錯,洪男在自己的泳道自主訓練時,突然全身劇烈抖動1、2下,接著就僵直沉入池底,但黃金救援時間都沒人發現,直到8分鐘後在旁邊水道訓練的其中一位同行才發現洪男竟沉在水底,趕緊救人跟報案,但洪男已無生命跡象,救護人員緊急CPR,送醫救治都無效,最後宣告不治。
台中地檢署相驗後認定「死者無明顯外傷、也無相關心血管病史」,預定下周擇日解剖遺體釐清確切死因,家屬對檢方的判定無意見,而檢方也認為出借場地的泳訓中心不用負相關責任,因「合約內容已載明潛水屬高風險行為,事發時洪男人在池底,泳訓中心的人員也無法第一時間發現及判斷情況」,但8人中出面簽約的其中一位教練,被檢方認為「須對其他7名成員負起安全之責」,將他從關係人改列被告,並追究是否涉及過失致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