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嘉指陳時中BNT疫苗採購案貪污1億美金 二審判賠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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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綜合報導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2022、2023年間在網路節目上,指控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在BNT疫苗採購案貪污1億美元,民事遭求償1000萬元,一審判賠300萬元,二審改判賠200萬元。

陳時中對吳子嘉大動作提告。(圖/中天新聞)

高院判決認為,吳子嘉指摘當時衛福部與香港公司簽訂購買500萬劑BNT疫苗之合約,付定金5000萬美金,與民間贈與數量相同,但價差達1億美金,雖然該合約已被衛福部封存,但該合約如果買成就是貪污賺1億美金,客觀上足使社會大眾質疑陳時中任衛福部長期間就疫苗決策及執行採購之守法性、公正性及廉潔度,已侵害陳時中之名譽。

高院認為,吳子嘉未能舉證證明上開言論為真實,且其所舉言論依據即上海復星公司授權代表提供之對話紀錄、文件等,客觀上無法合理推論被上訴人涉高價採購疫苗而意圖貪污1億美金,上海復星亦證述其僅提供資料而未查證,是上訴人僅依上海復星之資料發表言論而未再查證確認,難認已盡合理查證義務。

高院並認為,衛福部於吳子嘉發表言論前已多次以新聞稿、記者會公告BNT疫苗洽購資訊,且上海復星提供消息涉及數家國內外知名藥廠及立法委員等,吳子嘉非無詢問機會,是吳子嘉抗辯當時政府採購疫苗資訊不公開,查證途徑受限等,並不可採。

吳子嘉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高院審酌疫情期間陳時中職務上之疫苗採購作為深受國人矚目,吳子嘉之言論已上傳至YouTube供不特定人閱覽,以網路平台傳播人數無限、迅速,堪認陳時中名譽受侵害之情節重大,惟上開言論已強調陳時中涉嫌貪污之疫苗採購交易未成,而陳時中為公眾人物有較高之自清能力,且政府對於疫苗採購資訊,及媒體、民眾質疑官員於疫苗採購過程涉有不法,本有具體向人民說明,取得執政信賴之必要,此觀衛福部向來以發布新聞稿或召開記者會方式,敘明政府疫苗採購策略、洽購疫苗進度及供貨情形,或就採購爭議、媒體人評論疫苗採購誤導訊息提出澄清說明即明,可見陳時中任衛福部長任內之疫苗採購行為已在政府歷次公開資訊中獲得一定之澄清,衡量兩造陳明之學經歷、資力,吳子嘉加害程度、陳時中受損情節等一切情狀,認被陳時中得請求吳子嘉賠償之慰撫金以200萬元為適當,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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