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亞亞遭限期離境「聲請停止執行」 法院駁回抗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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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網紅「亞亞」先前因被檢舉在網路發表「武統」言論,遭內政部及移民署處分25日離境,她不服提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政法院認為,她有鼓吹戰爭宣傳之事實,裁定駁回聲請她需離台,她提抗告被駁回確定。

陸配亞亞(中)與家人和民團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一起到內政部前開記者會。(圖/陳奕廷攝)

劉振亞與我國公民黃君宏結婚,婚後兩人並育有2子1女,她先前經移民署許可依親居留,卻在我國居留期間,於網路社群平台「抖音」開設「亞亞在台灣」頻道,2024年5月間及2025年1月間在抖音媒體所上傳之多部影片,遭檢舉有鼓吹中國大陸武力統一中華民國言論。

移民署約談後認她涉有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情事,12日廢止依親居留,且5年內不許可再申請依親居留。15日命她10日內出境。

她20日向移民署及內政部申請停止執行,但因25日要前離境,她21日再向北高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政法院認為,她散佈影片的前後脈絡,依社會通念作判斷,顯然以抖音媒體散布「支持中國大陸武力統一中華民國」,而有鼓吹戰爭宣傳之事實,衡量大陸人士居留之私權利,與我國社會安定之重大公共利益,聲她聲請停止執行,尚無准許之必要,25日必須離台。(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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