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廣福路1輛小貨車違規跨越對向車道超車,遭1名機車騎士鳴按喇叭抗議,不料小貨車停等紅燈時,還和機車騎士產生口角。八德警方表示,汽車駕駛人有違規跨越對向車道超車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行為,將依規定告發。
有網友27日在臉書社團發文,指「第一次聽說交通法規可以超車逼車」、「以後還是少騎車好了」,引起網友熱烈討論。警方則說,汽車駕駛人違規跨越對向車道超車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3款及48條1項1款規定,都是可處罰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款,將依相關規定告發,以維護良好交通秩序。
中時 賴佑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