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月6日全線通車的蘇花公路改善工程(簡稱蘇花改),因連假期間車流增多造成塞車,公路總局從6月20日起部分路段提升速限至70公里,最低速限50公里,其中最低速限50公里,將在7月1日起正式取締開罰,除壅塞時段外,用路人低於最低速限,將開罰1200元至2400元罰鍰。
宜蘭警方表示,蘇花改實施最低速限的路段包括蘇澳到東澳段,南澳到和平段,和中到和仁段,會在蘇花改設有最低速限的規定,主要是部分用路人行駛蘇花改時車速慢,加上蘇花改多為單線道,無法變換車道,龜速車將影響車流順暢。
警方指出,雖然從6月20日起開始有最低速限,但到7月1日前都是宣導期,7月1日起警方會先採移動式測速槍取締最低速限的用路人,但如車流壅塞時不會取締。
警方表示,取締龜速車是以「路隊長」為主,會取締首輛時速低於最低速限的用路人,後方因受到影響的而龜速的車輛不會開罰,此外,超速有10公里寬限值,最低速限取締沒有寬限值,籲請用路人在規定的速限範圍內盡量提速,以維持蘇花改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