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前李姓專員、吳姓輔導員,涉嫌洩漏死亡榮民個資及遺產資料給代辦業者,協助業者獲取遺產繼承案件,其中李男還收賄4萬元。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決李男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吳女降2級改敘。
判決指出,李男、吳女擔任桃園榮服處專員、輔導員多年,分別負責桃園已故榮民善後列管及遺產繼承、遺產管理等業務。2人明知依規定,已故榮民個資及遺產資料,不得洩漏。
但李男2014年至2018年利用職務機會,進入桃園榮服處行政業務服務應用系統,查詢已故榮民身分或遺產資料後,交付洩漏予陳姓代辦業者,並收賄4萬元。另吳女明知陳男為代辦業者,竟於2016年至2017年查詢已故榮民身分或遺產資料,再交付洩漏予陳男。
桃園地院去年9月依貪汙、洩密罪判處李徒刑2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另吳女被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退輔會認為2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移送公懲會審理究責。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