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辣妹被丟包「真相大逆轉」!警揪3點「阿宏」不太像爽完沒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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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年約30多歲林姓女子在交友軟體認識男網友「阿宏」,兩人相談甚歡便相約見面,由「阿宏」開車載她到嘉義遊玩。未料,「阿宏」在下午1點多藉故找朋友拿東西,卻一去不回,將身無分文的林女丟包在公車候車亭,林女苦等不到人後邊哭邊打110向警方求助,員警到場查證其身分後協助申請「川資」服務,助林女搭乘火車返回台中。

台中妹與男網友出遊,被丟包在嘉義市彌陀路公車站當場淚崩。(圖/嘉義市警二分局提供)

據了解,林女家住台中市太平區,日前因在交友軟體上認識綽號「阿宏」的男子,兩人相談甚歡,相約出遊,料「阿宏」將林女載至嘉義市後,卻突然,以要找朋友拿東西為由,將林女丟包在彌陀路,林女等了1個多小時驚覺被放鴿子,用手機聯絡「阿宏」卻再也打不通,林女只好徬徨無助地走到附近公車站,由於身上沒有帶錢,因此報案請求警方協助返家。

員警到場後見林女情緒潰堤淚流滿面,嘗試著替她聯絡「阿宏」,卻也聯絡不上,得知林女身無分文無法返家後,員警想起嘉義市府社會處有提供「川資」服務,趕緊返回派出所替林女申請「單程返鄉乘車換票證」,並駕駛巡邏車將林女載至嘉義火車站,讓林女憑換票證取得返回台中市的火車票順利返家,林女相當感謝警方的熱心協助與關懷。

此事在網路上引起網友廣泛討論,更傳出林女與「阿宏」並非只是單純的相約遊玩,而是還有提供按摩服務,沒想到「阿宏」爽完後竟沒付錢還將她丟包嘉義一說。對此,警方還原當時狀況,根據「三點」推斷雙方應該沒有性交易,第一、倘若真的有性交易,一般不會主動向警方提起,第二、若是有這樣的約定,何不就近在台中解決就好,第三、若是想要丟包林女,還特地開車南下嘉義,未免工程也太浩大。警方也表示,因為並無相關事證,再加上林女否認此事,因此當下沒未將林女帶回派出所進一步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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