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4日清晨在大同區承德路1段4日行搶,持刀威脅路人。搶走1萬元現金和手機,而警方火速逮人,據悉,嫌犯曾被判無期徒刑關20多年,假釋2年又走回頭路,張男被逮時哭著說,他沒錢吃飯了。
據悉,9時35分警方在萬華區桂林路發現張男,上前逮人,發現他作案用的尖刀、贓物手機等物,張男坦承犯行,不過不願講1萬元贓款去向。而張男在年輕時,其實因為違反懲治盜匪條例、槍砲、毒等罪,被依《懲治盜匪條例》判無期徒刑,2年前假釋,張男家住板橋,沒有固定工作。
據了解,張男在獄中跟李姓獄友為了看A片,花5.6萬元買通替代役走私,被抓到後2人都被依貪汙罪送辦,遭判8年。2022年1月中,張男假釋出獄,他曾擔任餐廳廚師,但因為手受傷又不能工作。
張男4日被捕時說,他出獄後難回歸社會,沒工作也沒錢,本來前一晚要去三峽找朋友幫忙,但被人拒絕,他只好騎偷來的車找目標,最後鎖定李男,如今可能要再關回去。張男哭著說,他沒錢吃飯買生活用品,也知道犯罪後要面對刑責。(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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