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暴行曝光!新北市板橋區被爆出有間超惡幼兒園,對孩子們又踢又打還逼脫褲在同學面前,一共3名教保員涉案,新北市教育局目前已裁罰,轄區警方也依傷害等罪將3人函送法辦。
爆出虐童惡行的該幼兒園。(圖/警方提供)
據《東森新聞》的報導,3名嫌犯分別是該幼兒園的張姓、高姓教保員,及幼幼班導師江姓助理教保員(女性),張、江2人曾因從事幼教業滿10年,榮獲「112年度新北市公私立幼兒園教保服務資深人員」,但這份殊榮與他們的暴行相比,如今看來格外諷刺。
此事一共有3名家長跳出來指控,家長A(化名)表示,自己的3歲兒子從今年3月19日到29日,被這3名教保員不當管教13次以上,對他的兒子拳打腳踢,還用物品打兒子的頭跟腿、強行把他兒子拉起導致重摔,3月22日當天竟因孩子尿溼褲子,就捏他屁股、抓雙腳導致頭部重摔,最後還把兒子的褲子拉下,當眾詢問其他同學:「「他尿褲子對不對」、「老師叫所有小朋友都來看好不好」讓孩子被同學嘲笑身心受創。
家長B則是表示,3月19日午餐時間,自己的3歲女兒因為吃完飯沒收拾餐碗,跑去看同學嬉戲,被江姓助理教保員從背後推了一把,導致他女兒為了保護身體,手去撞到桌子導致右小臂瘀青,他質問對方時,江女竟謊稱「是被蚊子咬」,讓女兒本來聽到要去上學都會很開心,但從3月間開始情緒起伏變很大,變得易怒、愛哭,但問她怎麼了都不願意講,今年6月25日開說明會時,「從園方從負責人至導師都不老實,對於嚴重過程都簡單帶過,直到我們(被害者家屬)補充說明這才坦承有此事」。
家長C則是指出,3月19日上午,自己的3歲兒子被江女拍額頭3下、推後腦勺1下,隔天又用腳、手各踹踢腿部各1下,3天後兒子因為午睡時間沒睡覺,竟被張姓教保員用棉被7度甩臉、6度蓋臉,邊喊「爸爸、爸爸」,再用棉被蓋住兒子的臉搓揉2至3秒,兒子當場哭出來,張姓教保員竟又再次搓兒子臉部7秒,搓身體約5秒,並說「爸爸,你不要離開,爸爸」,讓兒子從3月開始抗拒上學,看到江女時會哭得很大聲、排斥進教室,他在家要幫兒子換尿布時,兒子會突然哭喊「我要穿褲子」還會打自己的頭,最後追問之下兒子坦言,因為很害怕江女才不想去上學。
該幼兒園被裁罰的前科累累。(圖/警方提供)
家長們也指控,江女在前年5月5日,曾因一位幼童午餐時間尿褲子,就拍打頭部導致太陽穴有瘀青,後來家長得知後,她曾寫道歉信,「坦承錯誤承諾不再犯」,但過2年竟又再犯,家長們認為園方知情還續聘她,「未盡管理、監督職責,明顯失職!」也痛批園方避重就輕,直到後來才坦承有不當管教,並在後續召開的說明會中,其中2名老師才出面向家長們鞠躬致歉。
新北市教育局表示,目前已調查完備「認定江姓助理教保員對7名幼童不當管教,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終身不得聘任、任用、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張姓教保員對2幼童不當管教,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3年內不得聘任、任用、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高姓教保員對2幼童不當管教,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協助12小時幼兒輔導管教、情緒管理相關課程,3人也都被公布姓名及教保服務機構名稱。事件發生所屬轄區警方,海山分局也指出,全案於今年(113年) 5月23日、6月24日及6月26日,分別由3位家長至海山派出所、新海派出所及板橋分局信義派出所報案,表示自己的子女被該幼兒園的教保員推倒、拍頭等不當管教,請警方協助處理,相關單位受理後,依單一窗口規定轉至海山派出所續辦。
海山分局說,教育局已於6月13日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認定高女等3人確有不當對待之行為,分別處以罰鍰新臺幣60萬元、30萬元及3萬元,且公布其姓名與服務機構之名稱,另處以終身不得聘任、3年不得聘任及接受輔導管教等課程,另教保員高女、江女及張女等3人已到案說明,後續將依刑法妨害幼童自然發育及傷害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釐清有無其他涉案人及受害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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