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主張監院人事案申請釋憲 時力建議以立院名義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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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立委邱顯智。(吳家豪攝)
時力立委邱顯智。(吳家豪攝)

時力立院黨團總召邱顯智今日下午回應,有關立院審查監院人事案,審查過程有無違憲一事,既然各黨對於議事的程序都有疑義,那不妨達成共識,以立法院的名義聲請。畢竟無論大法官認為違憲與否,都有推展憲法和立法院議事程度與效益的效果。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林為洲、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賴香伶今日分別針對本月17日立法院通過的監院人事案召開記者會表示,立院在審查過程並未完成法定程序,監委投票時也發生立委不在場卻拿到投票卡還隔空投票,對此將提出釋憲,確認監委人事審查案有無完成法定程序。

賴香伶表示,民眾黨已完成釋憲聲請出,但因釋憲需有3分之1,也就是113位立委中的38人連署,因此將尋求朝野共識,呼籲國民黨支持。

邱顯智說,依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規定,本案的狀況有兩種方式可以聲請釋憲,一是依據第1款由立法院聲請,二是依據第3款由3分之1以上立法委員連署。

邱顯智認為,國會人事同意權的行使,不只是政治實力強弱的對決,更根本的是一個憲法機關(立法院)如何妥當行使其憲法職權的問題。這個問題不應該懸而未決,同樣的狀況更不應該一再發生。

邱顯智表示,如果沒有辦法獲得多數立委的支持以立法院的名義聲請釋憲,時代力量也將會尋求個別立委連署提出釋憲。當然在這個階段,相當可能受到連署立委有無投下反對票的影響。不過縱使是不受理決議,也可能會有個別大法官藉此提出意見書,仍可作為寶貴的參考。

時力如此聲明,是否意味著將與國民黨、民眾黨合作?邱顯智回應,立委黨派不是決定連署釋憲與否的前提條件,而是是否認同議事程序的爭議要用法定的程序處理,與黨派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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