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小陳」與女子「小美」相約到汽車旅館投宿吸毒後,卻因感情及金錢糾紛起爭執,「小陳」索賠花費3萬元,並要求她找朋友來處理。「小美」打電話向22歲李男求助,李男帶彭及陳姓男子3人前來,分持木棒、電擊棒把「小陳」痛打成傷。台中地院依傷害罪判李男等3人徒刑6月到5月不等,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小陳」與「小美」相約在2018年12月間入住台中市1機汽車旅館,一同施用K他命及毒咖啡,兩人隔天竟因感情及金錢糾紛起爭執,「小陳」要求「小美」返還所交付的2萬4千元、賠償在汽旅等相關花費3萬元,並請她打電話找朋友來處理。
豈料,「小美」打電話給李姓男子求助,李男開車載彭男、陳男前來,3人到場與「小陳」理論發生口角爭執,李男等3人分持木棒及電擊棒攻擊毆打「小陳」,導致他頭部有開放性撕裂傷約10公分、身體多處擦挫傷及手機毀損,事後,「小陳」向警方報案。
李男等人到案坦承傷害,但否認毀損手機。法官審酌李男等3人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事情,且未與被害人和解,依傷害罪判處徒刑6月至5月不等,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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