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貪瀆案起訴12人。其中,蘇震清的辦公室主任余學洋遭羈押禁見,移審台北地院時,余否認犯罪,稱太流前董事長李恒隆給他的錢是借款,用於母親喪葬費,另有部分則是他姊姊幫忙海外代購的還沒花完的支票。
余學洋庭訊表示,他2014年收受李恒隆的金錢支票,因他母親2013年過世,才會向李借5萬元處理喪事,因李後來沒過問,時間久了就忘記還,其他與太流陳情案有關的,都是李請蘇震清幫忙的款項,與他無關。
余說,李恒隆給的6張10萬元支票,是因李知道他的姊姊常去澳洲,因此請他幫忙代購棉羊油、保健食品等,沒有全部花完,想退給李時,李則說不急,所以還沒有結清。另外還有一些錢,是他幫忙提供立院公報、回報太流案陳情進度的補貼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