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昭亦 / 綜合報導
台北市西門町星聚點KTV於2019年12月發生一起鬥毆事件,主因為一名39歲康姓傳播妹在包廂內試圖不停對客人灌酒,遭同桌的22歲林姓傳播妹勸阻,兩人產生爭執,26歲林姓傳播妹出手護友,導致3人扭打成一團,26歲林女在混亂下被扯掉外衣僅剩內衣,而康女更是頭破血流臉破相,雙方互告。經法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3女各拘役40天、緩刑2年,2名林女在訴訟中需各賠康女2萬5000元,康女也被判要各賠2女6000元。

根據判決指出,39歲的康女與兩名林女於2019年12月31日凌晨4點同在西門町星聚點某包廂中陪酒,然而康女因不斷對客人追酒,導致林姓傳播妹出言勸阻,遭康女怒嗆並作勢毆打林女,雙方才突然爆發衝突,另一名傳播妹為了護友,便拿起冰塊丟向康女,康女氣得回擲啤酒罐,卻又遭反丟塑膠酒杯,3人進而扭打成一團,最後全部移送法辦,法院一審根據現場酒客證詞等證據,依傷害罪判3人均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上訴二審後,2名傳播妹各賠康女2萬5000元,法官於是宣告3人均緩刑2年定讞。
由於傷勢狀況,2女對康女提告索賠,其中一女主張,自己當時不敵康女蠻力遭壓制在地,且康女以腳猛踹腹部並拉扯頭髮,甚至還強行扒下自己的連身裙暴露內衣褲,過程全被在場酒客親眼目睹,使其自尊受創、難以釋懷,認為康女除了應賠償自己急診醫療費710元,還應賠精神慰撫金19萬9990元,另名傳播妹也對康女求償醫療費710元,以及精神慰撫金9萬9990元。
對此,康女表示,自己因為被丟擲冰塊、酒杯,臉部當場血流不止,原本已由旁人帶離包廂,但忘記拿皮包而折返,不慎因地上的冰塊、酒水滑倒,兩名林女卻趁此時上前圍毆她,瞄準頭部、臉部攻擊,造成自己有腦震盪的可能,且在臉部額頭、眉心、嘴唇等處均留下明顯撕裂傷,事後還到醫美級醫院花費逾10萬元進行手術治療,自己莫名被圍毆,實在無理由賠償慰撫金。
最終法官審酌,2女是屬聯手與康女1人互毆,且康女受到的傷勢明顯比林姓2女重,2女各自求償之精神慰撫金數額均過高,酌定慰撫金數額應為5290元,另加上2女醫療費各710元,判康女應各賠2女6000元,共計1萬2000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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