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宜潔/綜合報導
嘉義一名陳姓男廚工,日前竟謊稱自己為工廠老闆,並透過網路交友認識北部一名30歲女子,接著提出以每月8萬元來包養對方,受騙女子便異想天開的搭高鐵到嘉義市赴約。沒想到,女子在入住汽車旅館等待陳男時,卻慘遭姍姍來遲的對方強制性侵得逞,她事後氣得報警處理,檢警也依《強制性侵罪》將陳男起訴,最終判處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調查指出,正處於情傷階段的女子,2020年8月間透過網路交友認識該名在嘉義擔任廚工的陳男,當時陳男還謊稱自己是老闆,願意每月提供8萬元金錢援助、包養對方,直到2人在LINE上面越聊越投機,女子也就漸漸心動,並於隔日火速搭乘高鐵南下嘉義,前往某汽車旅館和陳男赴約。
女子向檢警供稱,案發當天自己身上並沒多少錢,不論是入住汽車旅館或叫外賣,費用全都是由她支付。隨後,在房內等待的她終於見到前來赴約的陳穿,但對方穿著短褲的模樣,甚至是談吐方式,看上去都不太符合其所佯稱的「公司老闆」,不過陳男把話講得天花亂墜,一直強調先住一晚就好,隔天即會買禮物並開車載她回北部,由於女子擔憂開房費是自己付的,在希望對方能金錢援助下才答應陪同入住。

根據判決書指出,女子隔天到樓下用餐時,意外發現陳男並沒開車,頓時驚覺自己恐受騙,並上樓斥責其為何說謊,沒想到陳男卻將她拉回床上強制性侵得逞,女子身上還因此造成多處瘀青。事後,她趕緊衝到浴室沖洗,陳男則趁機逃跑,氣炸的女子才報警處理。
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依車牌號碼得知該機車為陳男父親所有,隨後便將陳帶回偵訊,而他當下有坦承和女子發生性行為,並趁其洗澡時逃離現場,但他卻辯稱當時是在安撫完對方後,經同意才發生性關係,且前晚就已上過床,否認性侵一事。法官審理認為,陳男為滿足一己私慾,竟不顧女方以肢體動作拒絕,仍以強暴方式對女子性交,犯後也未坦然面對己身犯行,亦未徵得女方諒解或賠償損失,故最終審酌依《強制性侵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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