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西屯區太原路一段發生婦人疑似在家門口「人肉佔位」不給停車事件,駕駛將畫面上傳網路,掀起熱議。警方雖沒接獲民眾報案,但仍呼籲若於交通頻繁之道路,以肉身阻礙交通,將會面臨罰鍰。
有網友發文指出,他老婆去蝦皮取貨正要停車,結果遇到一名婦人肉身擋位,原PO表示:「原以為是要給載身障人士下車想說算了,後來發現原來路邊可能是她家的,騎樓是她的車位」。畫面中也可見,婦人發現後方車輛準備停下,不斷揮手示意不能停車,肉身站在路上阻擋,接著疑似婦人親友的車就直接停在騎樓,讓婦人上車。
影片引發網友熱議,「說什麼擋到人家門口車子進出的,講得好像她騎樓本來就可以合法停車一樣」、「騎樓不能停汽車喔!可以叫警察來開單了」,還有網友找出google街景地圖發現,疑似同輛車以前就曾停在騎樓上。

對此,台中警察局第六分局回應,有關網傳民眾遭阻礙停車一事,經本分局查詢未接獲相關報案,警方將持續取締違規行為,確保用路人權益,呼籲民眾,如有於交通頻繁之道路坐、臥、蹲、立,而足以阻礙交通,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處新臺幣500元罰鍰;另於騎樓違規停放汽車,則依同條例第56條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