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女社工遭上銬挨轟偵查隊長遭處分 市警局長:戒具外露有失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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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北市1歲男童遭保母姊妹虐死案,檢警專案小組昨(12)日前往搜索兒福聯盟,陳姓女社工以被告身分接受約談釐清案情,下午5時許女社工被上銬移送北檢接受檢察官複訊,晚間11時複訊完畢,檢方諭令30萬元交保,女社工上銬移送畫面曝光後遭社工工會批評,對此台北市警局局長今舉行記者會說明。

社工遭上銬惹議台北市警局局長張榮興出面說明。(圖/塗豐駿攝)

台北市警局局長張榮興在記者會中表示,本案製作陳姓社工警詢筆錄後,於解送過程中,予以佩戴帽子及口罩,確保當事人名譽及隱私,至於使用戒具部分,就整體涉案情節,未符比例原則,疏失人員帶隊偵查隊長記申誡一次處分,並列為案例教育,加強員警訓練。

張榮興進一步解釋,同仁依法院核發搜索票及拘票依法進行搜索拘提,同仁依法律上銬上沒有問題的,但審酌整個狀況之下,如果沒有自傷自殘或脫逃疑慮等行為應可以考量;至於偵查隊遭處分原因,張榮興表示依照《警械使用條例》,同仁移送過程戒具為避免公然暴露有失周延,故予以處分並列案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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