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因發布自製噴火裝置影片遭檢警偵辦,士檢昨(16日)晚間將他聲押禁見。據悉案情升高關鍵的不僅僅是那把噴火槍,還包括孫安佐的家裡被查獲疑具殺傷力槍枝與違禁模擬槍,成為重罪偵辦核心。

外界原先多將焦點放在孫安佐拍攝「噴火槍」影片引發的公共危險爭議,但隨檢警深入搜索後發現,案件重心已不再僅止於噴火裝置本身,而是進一步延伸至槍枝持有問題。檢方認為,搜索過程中查扣的模擬槍與疑似改造槍械,可能已觸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重罪規範。

據了解,孫安佐住處共被查獲2把槍枝,其中包含模擬槍及疑似改造槍枝各1,初步檢測顯示其中1把疑似具備殺傷能力,現已送交刑事局進一步鑑定。若最終確認符合具殺傷力槍枝標準,將直接涉及非法持有槍枝重罪,法律風險遠高於單純展示噴火裝置。

從士林地檢署提出的聲押理由可見,檢方認定孫安佐除涉嫌《刑法》恐嚇公眾、放火未遂及以其他危險方法妨害交通往來外,另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持有具殺傷力槍枝,以及第20條之1持有公告查禁模擬槍等罪嫌。

檢方指出,考量孫男涉犯多項重大罪名,且有逃亡、滅證、串證及反覆實施犯罪可能,因此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整起案件也從原先的危險影片爭議,升高為涉及槍砲重罪的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