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通電話代價3000元!50歲凌姓男子酒後心情不佳,竟把110報案電話當生命線,連打5通電話不斷跳針說要報案,還緊咬員警吃案,經勸阻後甚至變本加厲,19分鐘內連播13通無聲電話,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桃園地院法官裁定罰鍰3千元,創桃園開罰首例。
50歲凌姓男子日前因遭遇車禍事故、感情又觸礁,心情不好買醉,假借酒意撥打110報案電話,屢屢跳針說要報案,卻說不清內容,一下說要投訴噪音,自問自答說歸環保局管,又反問警察:「你怎麼知道我要報案?」、「給我你的Line!」面對員警追問「見笑轉生氣」,竟誣指警察「吃案」,怒問:「警員號碼幾號?」揚言要檢舉,連鬧5通。
員警研判凌男酒醉,5度播放語音宣告勸導、告知可能觸法,沒想到他竟變本加厲,19分鐘內連續撥打13通無聲電話,對於員警詢問及勸導完全不出聲也不回應,刻意佔用報案專線,員警認為他的舉止已影響其他真正需要協助的民眾,立即會同桃園警分局偵查隊和轄區中路派出所追查逮捕到案。
凌男酒醒後對於案發過程稱「完全不記得了」,警詢後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桃園地院簡易庭裁處,法官裁定罰鍰3千元,這也是社會秩序維護法2016年6月1日修正公告實施後,桃園市開罰首例,警方強調無故撥打110報案電話經勸導無效,可處拘留或1.2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中時 蔡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