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區鄭姓男子,去年打了178通無聲或謊報電話至新北市警局勤務指揮中心,被依社維法裁罰6000元後,今年2、3月間7天內又連續打了107通,警方不堪騷擾,再將鄭男送辦。法院因鄭男屢勸不聽,再依社維法裁罰,但裁罰金額「加碼」至1萬元。
裁定指出,鄭男曾於去年8月24日起至10月1日止,在住處連續撥打110報案專線178 次,謊報生命財產遭受威脅或不出聲等方式騷擾,員警多次前往查察,並未發現有鄭男報案所稱不法情事,員警多次勸阻鄭仍不聽。
鄭男在警訊時自承有撥打110 電話,卻辯稱是因受長期官司所苦,才撥打電話尋求協助,並非無故撥打,也沒有聽到員警勸阻,但據警方資料顯示,確有到場勸阻,是鄭拒絕開門回應,依社維法85條第4款規定「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裁罰6000元,但最後鄭逾期未繳清罰鍰,改拘留5天。
鄭男故態復萌,又在今年2月24日起至3月2日止,連續撥打110警察報案專線107次,向新北市警局勤務指揮中心,以不出聲或無具體報案內容等方式,值勤員警飽受騷擾。
法官以鄭男去年才因相同犯行被裁罰,卻不到3個月再度打110騷擾,仍依社維法裁罰,但裁鍰金額則加碼至1萬元。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