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溫妮颱風災造成汐止林肯大郡28死、上百人受傷慘劇,2018年間林肯大郡又因消防安檢未過關遭消防局裁罰,事後管委會以社區消防設備嚴重毀損,根本不可能在短期間內通過複檢為由向新北地院提出行政訴訟。新北地院以社區管委會本即負有管理維護社區消防設備工作之責,但卻疏未注意而仍逾期未辦妥管理維護社區消防設備工作,具有過失責任,駁回請求。
1997年溫妮颱風夾帶豪雨造成土石流沖毀擋土牆,土石流直接灌進汐止林肯大郡造成房屋嚴重倒塌,並造成林肯大郡28人罹難、160戶房屋倒塌、300多戶受損慘劇,至今部分危樓未補強也未拆除。
新北市消防局第六大隊在2018年4月19日前往林肯大郡金龍特區消防安全檢查時,發現該社區室內消防栓設備:幫浦切停、室內消防栓箱內配件不足,且泡沫滅火幫浦切停、原液量不足,另火警自動警探測器損壞、地區鈴無音壓、火警受信總機故障、回路異常,出口標示燈、緊急照明設備均故障,甚至連緊急廣播主機也遺失,要求社區管委會在6月21日前改善完畢,並裁處罰鍰1萬2000元;6月21日複查發現仍未改善,裁罰2萬4000元。管委會不滿向新北地院提出行政訴訟。
林肯大郡金龍特區管委會表示,林肯大郡共有五區,在1997年 8月18日受溫妮颱風侵襲造成第三區全部毀損,第二區部分毀損,其餘一、二、四區房屋均有裂痕。其中第四區列為半倒區、第三區為疏散區全倒區,第二區部分房屋拆除列為警示區,笫一區及第五區列為觀測區,同時全區消防系統全部故障毀損無法運作。
管委會指出,災變發生後住戶紛紛疏散,管委會一度無法運作,雖然各區成立自救會要求政府救濟遷村均無結果,迄今尚未完全補強修復。歷經20年期間消防系統逐漸老化硬化,消防局從未關心、從未檢查,事隔20年卻突本社區檢查。況且當時長茂建設、林肯建設、生根建設三家建商所建立消防系統,從未交接給管委會,但消防局一直以原使用執照為由,要求改善實際上所有都以不堪使用的建築消防設備。
管委會指出,消防局雖給予一個月的改善限期,但20年來消防系統早已老化破損故障,管委會雖曾希望比照一般五樓區設置消防滅火器,但未獲同意,由於社區消防設備必須重新建置龐大經費且須花費2至3年之時間,不可能在1個月期內改善。
事實上,林肯大郡也因為重建遙遙無期,至今部分危樓未補強也未拆除,監察院也在2016年6月5日審查通過監委仉桂美、王美玉的調查報告認為,新北市政府對於受損建築物的整治補強,長期與建商林肯建設公司互相推託,涉有違失,通過糾正新北市政府,並要求與內政部盡速檢討改善。
新北地院認為,林肯大郡社區即使受災嚴重,但有關結構安全、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等,仍應依法由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辦理,並不可因災損而免除維護設備正常運作之責。
新北地院指出,管委會於溫妮風災後成立迄今20餘年,除未能積極設置或修復,甚而經稽查後仍未依規定報請展延,由於目前社區內仍有人員居住且地下層亦有停放汽、機車,一旦發生災害,更無法確保社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管委會即使無故意之責,亦有過失之可歸責事由,審結以消防局裁罰有理,駁回林肯大郡金龍特區管委會之訴。本案仍可上訴。
中時 陳俊雄、許哲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