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公告 住院醫師9月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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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今(12)下午將公告醫療機構住院醫師自今年9月1日起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屆時各大醫院住院醫師將與一般勞工相同,適用勞基法工時及休假規定,並且適用勞退新制,每月提撥薪資6%,有資遣費。勞動部表示,因住院醫師工時特殊,台灣醫院協會已向勞動部提出住院醫師適用責任制申請。

勞動部表示,「受僱醫師應受到與勞工的等同權益保障」是總統重要勞動政見,各界對於醫師勞動權益應合宜保障,也有共識。但因為醫師工作性質特殊、養成時間長,且與民眾就醫權益相關,將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必須同步考量工時及相關醫療制度調整等配套措施。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在討論住院醫師優先納入勞基法前,包括醫師團體、醫師工作者團體,以及衛福部提出人力補充措施,也提出住院醫師有適用責任制需求,未來將會有諮詢會、預告等程序,若住院醫師納責任制,每天正常工時、七休一及國定假日等規定限制。

為保障醫師勞動權益,並化解對醫療實務運作可能影響,勞動部持續與衛生福利部及相關部會、團體溝通;衛福部也規劃人力補充培訓等相關配套措施,並已先期頒布「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範定住院醫師工時、休息、休假等事宜。

黃維琛說,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後,將會有法定退休金,職業災害保障,工時給予責任制也適用,跟勞資雙方可接受工時範圍處理,對住院醫師來說,會有明確差別;另有的是醫師屬於軍公教,依照公務員法令,不在此納入勞基法範圍。

中時 王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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