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今年1月中旬的台南1歲6個月薛姓女童遭17歲生母和母親薛姓表姐、何姓表姐夫及李姓友人虐死案,台南地檢署14日偵查終結,李、薛姓表姐和女童母親涉犯兒少法之故意對兒童傷害、凌虐身心、殺人等罪,李、薛姓表姐及何姓友人以殺人罪嫌提起公訴,女童母親未滿18歲移送台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處理。
薛姓女童1月15日因為不喝奶,慘遭17歲薛姓生母及薛女表姊、表姊夫和李姓友人下重手輪番毒打教訓,接著被帶去 KTV唱歌到晚上9點多,4人返家途中驚見女童眼睛上吊、失溫,雖將女童送醫,但已回天乏術。檢警進行相驗女童屍體,女童當晚7點死亡,遍體鱗傷,全身新舊傷痕並陳,腦部蜘蛛膜下出血。
檢方指出,薛姓女童從去年11月間遭生母等4名大人以徒手或使用各種器物毆打身體,及夜間阻止入睡、停止夜間餵食等方式凌虐,且不曾因女童哭鬧、體傷將女童送醫治療,1月15日凌晨2、3時時不顧女童全身瘀血、反應微弱,依然毆打至凌晨5、6時,當日下午,4人發現女童體溫下降、眼睛翻吊、生命跡象微弱仍仍堅不送醫,女童當晚7時死亡。
檢方認定,被告3人未善盡同居家庭成員責任,反而對女童長期凌虐,導致女童死亡,認其有殺人故意明甚,惡性深重,請求法院從重量處無期徒刑。
中時 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