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千換4千!金門「1+1振興券」7月17日開始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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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可以新台幣2000元換取價值4000元,全台唯一的「1+1振興券」敲定7/17開始發放,使用期限直到12月31日。楊鎮浯縣長今(24)日直播宣布,期望帶來經濟加乘效果,創造5.6億以上的消費產值,讓市場活力整個動起來。

縣府彙整發放作業重點如下:

一、領取時間:7月17日至19日於各村里辦公處請領(以各家戶收到通知單地點為主),補領時間為7月29日至31日於各鄉鎮公所領取。

二、誰可以領:設籍在金門的全部鄉親。優惠在哪裡:出2000元得4000元振興券(面額500元,共八張)。

三、流通時間:109年7月17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四、怎麼用:金門地區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全部實體商店都可消費使用。

五、使用需知:振興券不可換現、不得找零、不得儲值,限在金門地區用。

六、店家核銷:開立統一發票商家,每月可申請核銷金額以新台幣100萬元為上限,計畫期間上限600萬,得一次申請核銷;免開立統一發票以普通收據之商家,每月以新台幣10萬元為核銷上限。金酒公司及金門縣陶瓷廠等縣屬事業單位不受核銷金額限制,核銷可至各鄉鎮公所窗口辦理。

楊鎮浯強調,這項振興券的發放是金門民眾在領取中央「振興3倍券」之外,縣府再加碼發放「1+1振興券」,讓鄉親等於獲得雙重優惠,這是金門全台唯一,獨步全國的惠民措施。縣府已與各鄉鎮公所協調前置作業,目標是不讓鄉親在烈日下排隊領取,做到好發、好買和好消費。

楊鎮浯表示,此次振興券的發放限3親等以內始可代領,應可解決幽靈人口設籍的問題,同時也有防偽、防弊措施,不會發生民眾擔憂的大額集資低價購買「振興券」以賺取差價,或振興券只流入大型量販連鎖店等特定商家的問題,讓中小型商家也可以真正受惠。

楊鎮浯也指出,金門設籍14萬人口中,常住僅約6萬人,其餘就是鄉親口中的「幽靈人口」,若直接發放現金,將使縣庫平白損失約1億元,甚至有些家戶設籍人口1、200人,一下就可多領40萬元以上,對真正以金門為家的鄉親也很不公平。同時,振興券的用意在「振興」而非「紓困」,鄉親若存起來不用,也會讓將錢留在金門實質消費,振興地方經濟的美意大打折扣。

楊鎮浯強調,做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就是要鄉親過上好日子,縣府將以這次發放振興券的模式,隨時檢討和修正實際流動情形,並以此為基礎設計和概念,做為未來逢年過節時,再研議發放類似的振興券,長期性刺激消費,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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