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依違反都市計畫法,對大彎北段「商業宅」近千名住戶處以罰鍰,限期9個月內停止違規使用,住戶紛紛提告抗罰,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處分合法,日前判其中300多位住戶敗訴,可上訴。
台北市中山區大彎北段屬「商業區」,卻有1678戶違規作為「住宅」使用,北市府比對稅捐資料,陸續查出違規住戶身分,於2017年4月間發函通知改善,再派員至現場會勘,2018年12月間依違反都市計畫法寄出907張裁處書,每戶處以6萬元至30萬元不等罰鍰,限期9個月內停止違規使用。
住戶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他們從未被告知該區域建物不得作為住宅使用,持有的建物權狀、登記謄本,也未記載「不得作為住宅使用」等文字,北市府裁罰有違信賴保護原則。
但法官認為,住戶認為該處建物可合法作為住宅使用,卻提不出任何依據,與主管機關間無信賴基礎,原處分未違反信賴保護、禁反言、行政自我拘束、誠信等原則,於法並無違誤,遂判住戶敗訴。
中時 黃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