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凌收賄、接受性招待判刑8年 謝龍介嘆判太輕:不符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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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保宏/綜合報導

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嫌接受廠商性招待和不當利益,今(16)日台南地院一審宣判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對此,前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謝龍介直言,「我首先肯定檢調偵辦,與地院審判的辛苦!但也對刑期感到遺憾」。

國民黨前台北市議員謝龍介。(資料照/中天新聞網)

謝龍介今日下午在臉書發文,提到陳凱凌涉嫌收賄、接受酒店飲宴和性招待等事件,還以購買豪宅名義超貸等罪刑全數認罪,台南地院宣判他8年徒刑。謝龍介表示,陳凱凌利用職務之便,對七股工業區及沙崙科學園區等開發案上下其手,透過他在桃捷公司任職累積的人脈,向業者聲稱可以影響得標廠商,多次向業者索賄。

另外在2022年間,陳凱凌收受賄款180萬元現金,另外還有酒店消費、性交易,及旅館住宿費,共14萬2200元。此外,陳凱凌在2021年購入台南豪宅,與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當鄰居,購入價2160萬元,卻聯手建商偽造合約,虛偽登載買賣價金2568萬元向銀行詐貸,建商還從中撥出現金296萬,經代銷公司轉交陳凱凌花用。對於以上過程,謝龍介直言,「我首先肯定檢調偵辦,與地院審判的辛苦!但也對刑期感到遺憾」。

謝龍介接著提到,日前金防部少將參謀涉侵占7990元的洗衣機,一審遭重判12年,陳凱凌收賄180萬元,還多次接受酒店飲宴和性招待,結果卻只判8年,顯然不符比例原則,難道真的「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又或者「貪污要人幫,黨證辦對張?」

最後謝龍介更點出,台南市也不只陳凱凌貪瀆案,還有靈骨塔桃山宴案,88槍光電案等,都在等待撥雲見日,正義遲來的那天,期待檢警調勿枉勿縱,再接再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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