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院交審判長代審鄭文燦貪污案至8/27 今審酌是否延長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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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元,被依貪污罪起訴。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廖奕淳去年8月承審,日前因病請假1年,桃院考量案件穩定及當事人權益,決議由該庭審判長孫立婷代審至8/27,今天(15日)開庭審理,審酌鄭文燦等被告是否該延長限制出境及出海,預計1週內作出裁定。

鄭文燦貪污案承審合議庭兩人因審判長及法官健康緣故,延後審理,今(15日)換審判長負責代審。(資料照/中天新聞)

桃園地院承審鄭文燦貪污案,合議庭歷經2次法官因故更替,今天起由審判長孫立婷帶領法官何信儀、黃皓彥組成的合議庭繼續開庭審理,今、後(17日)兩天重點為限制出境的訊問庭。

合議庭今天下午傳喚涉案的前台塑總管理處執行副總經理侯水文、前台塑顧問廖俊松、廖力廷父子3人到庭;對其限制出境期間即將屆滿開庭調查,後天上午傳喚被告鄭文燦及廖家興,同樣就限制出境期滿進行調查,預計1週內作出裁定,是否要延長被告限制出境及出海。

桃園地檢署偵查發現,89歲的前台塑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於2011年5月間和前台塑總管理處執行副總經理侯水文、前集團顧問廖俊松合資成立鴻展公司。

鴻展相中「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東側農業區的9.12公頃土地,想藉「自辦市地重劃」取得能變賣的「抵費地」。楊兆麟等人預計取得1.78公頃「抵費地」,開發利益上看24億2190萬元,遂透過廖俊松父子行賄鄭文燦。

桃檢認定,楊兆麟等人透過廖俊松父子行賄鄭文燦500萬,鄭文燦另收取600萬政治獻金。不過,鄭文燦察覺遭監聽,緊急退回1100萬元全額款項。檢方去年8/27將鄭文燦及楊兆麟等人依貪污罪起訴。

桃院原本經由抽籤,決定將本案交刑14庭「群股」法官廖奕淳為受命法官,其審判長為江德民,陪席法官則為黃皓彥。未料合議庭收案後不久,即傳江德民於10/14住院,另請1年病假調養直到退休為止,江德民主動請辭刑14庭審判長一職,改由孫立婷擔任該庭審判長。

受命法官廖奕淳獨自進行準備程序長達好幾個月,鄭文燦數次出庭否認犯罪,原訂3/18再開庭,卻傳出因法官個人因素取消開庭。

桃院指出,受命法官廖奕淳自去年8月受理鄭文燦案,直到今年2/24為止,為盡速釐清爭點及證據調查細節,不含強制處分(接押庭)的訊問程序,光是準備程序就高達9次,工作備極辛勞。今年3月間,廖奕淳於健檢時發現異狀,導致3/18原定的第一次審理庭期被迫取消,廖奕淳緊急入院後確認罹患重大傷病,急需長期醫治、療養,廖日前提出診斷證明書後,已於4/11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簽請病假1年。

桃院指出,依照法官法定原則,「群股」所遺留的事務,雖然依規定也可以由桃院其他刑庭法官「抽籤」決定承辦股別,但桃院院長黃莉雲考量今年8/28將有年度人事大調動,屆時可能會再次發生法官更動的情況,為維護案件穩定及當事人權益,因此依本院法官事務分配要點第23點規定,提案由同庭孫立婷審判長代管群股事務到今年大調動前1日(8/27)止,並於今天(4/14)經事務分配小組會議決議通過。

桃院表示,孫立婷自4/15起,將帶領合議庭積極進行鄭文燦案相關強制處分訊問及審理期程,最大程度降低法官廖奕淳請假後對本案的衝擊。

桃院也指出,由於該案龐雜,若8/27司法大調動前無法審結,屆時該案將依法官法定原則及本院刑事庭分案要點,此案將由異動股抽籤,銜接之前審理進度,繼續審理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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