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日宣布「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及三項授權法規將於今年4月30日施行!顧立雄表示,與之前不同的地方在於,創新實驗的曝險金額訂為1億元,但審查會議可視個別業務性質、保護措施與實際管理需要予以限縮或放寬,最高金額可到2億元新台幣。
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執行秘書林志吉指出,中心在2月20日成立以後,外界都來電詢問,已接獲14個案件,有些是雛型,有些比較完備,其中,有11家公司表明有實驗意願,正洽相關業務局中,包括:銀行局有5件,證期局3件,保險局1件,而待釐清的有6件。
銀行局長邱淑貞則進一步指出,在銀行局的實驗個案中,可看到有用區塊鏈技術作點數交換、小額匯款、跨業合作客戶身份認證的創新。
顧立雄指出,為擴大服務層面,金管會與經濟部也一起推出金融科技創新實驗諮詢輔導的「前店後廠」合作機制,他指出,經濟部正規劃一個創新法規沙盒平台,所有新創產業都可來實驗,所以資源較多,對於一些只還有研發構想無具體成熟計劃、需要諮詢輔導者可來運用。
金管會發布的3部子法為「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及評估會議運作辦法」及「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民事爭議處理收費辦法」。
工商 魏喬怡、彭禎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