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共諜案再判無罪!向心「繼續限制出境」 律師喊話檢方勿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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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綜合報導

旅居台灣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2019年捲共諜風波遭偵辦涉嫌《國安法》已不起訴確定洗刷汙名,遭訴洗錢罪二審昨(6)日也判無罪,律師籲勿上訴。

向心、龔青。(圖/報系資料照)

全案源於2020年總統大選前夕,自稱中國大陸情報人員王立強在澳洲媒體爆料,從大陸移居台灣的向心、龔青夫婦其實是共諜,介入台灣總統大選,幫助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台北地檢署2019年11月發起偵辦。

2021年4月北檢查無向心、龔青共諜犯行,處分《國安法》部分不起訴,僅起訴洗錢罪,指控向心夫婦在台北市信義區購置「冠德遠見」豪宅的錢是在大陸的不法所得。

向心、龔青涉《國安法》不起訴部分,北檢依職權提起再議,高檢署發回續查,今年5月二度不起訴,北檢又提起第二次再議,高檢署經過3個月自為偵查,上月認定共諜罪嫌不足,駁回再議,向心、龔青經過4年多洗刷汙名確定。

洗錢案一審2022年3月也獲法官認定,向心從香港匯至台灣買屋的資金是合法金流,無涉洗白不法所得,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

向心在高等法院出庭時表示,自2019年11月遭限制出境至今,逾4年無法返回大陸,在大陸的88歲老父生重病全身癱瘓,因為看不到兒子嚎啕大哭。向心強調,檢方辦不成共諜案又生出洗錢案,指控根本沒證據,讓他經歷這一趟不可思議的「奇幻司法之旅」。龔青也表示,自己當了30多年的家庭主婦,卻失去回家的權利,世界上竟然有這麼荒唐的事情,希望這場司法鬧劇早日結束,還他們回家的權利。

高等法院昨宣判向心二審無罪後,隨即又發布新聞稿表示:「本件檢察官得上訴,被告等非我國國民,家人均在香港及中國,在我國境外具有相當經濟實力,檢察官若於法定期間提起上訴,案情發展若對其等不利,非無因此萌生逃亡、脫免刑責之動機,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日後審理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之必要,依上開《刑事訴訟法》第93條之4但書規定,應自112年9月6日起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月。」

向心委任律師方伯勳昨天現場聽判後特別表示,向心夫婦遭限制出境長達1390天,很希望檢察官尊重法院認定的事實,不要再提起上訴,讓案件早日確定,讓向心夫婦能夠早日回家,而向心夫婦聽到二審無罪也很開心。

方伯勳指出,本案與不起訴確定的共諜案一樣,都是沒有任何犯罪事實的存在,向心在台灣購屋的資金都經過監理、批准,台灣有外匯管制,向心根本不可能用來路不明的金錢來台買房,檢方指控向心涉犯洗錢罪,違反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且本案是檢方起訴後,才在審理中繼續蒐集證據,這樣的偵辦手法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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