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護航賴清德老家違建扯歪理 新北市府:別故意不懂裝懂誤導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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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保宏/綜合報導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新北萬里老家,遭新北市政府認定違建,但綠營人士指稱新北市政府改口。對此,新北市政府今(7)日回應,市府一切依法行政,呼籲民進黨發言人群多做功課,看清楚相關法令條文,別故意不懂裝懂,刻意造謠誤導社會大眾。

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圖/新北市府提供)

對於民進黨發言人曲解法令,竟抹黑新北市政府對副總統賴清德萬里老家違建問題的說明與法令不符,新北市政府今日再度嚴正聲明,市府對所有違建房屋的認定標準一致,媒體關注的萬里某建物也一視同仁,經現勘確認為違建的說明未曾改變過。

新北市府指出,民進黨發言人指稱「《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載明,民眾申請合法房屋證明只需要八項資料中的一項即可」的說法,根本在刻意扭曲法令,散布錯誤資訊, 身為堂堂執政黨發言人看不懂法條含義,令人大感不可思議,若該發言人真的不懂沒關係,新北市政府備有簡易圖卡教學,程序以及條件一目瞭然,歡迎下載分享。

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明文規定擬提出申請者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大要件:

(一)、申請書

(二)、土地所有權相關文件:地籍圖謄本、土地登記簿謄本

(三)、內政部規定八種證明文件之一:

1.建築執照。

2.建物登記證明。 

3.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築物完工證明書。 

4.載有該建築物資料之土地使用現況調查清冊或卡片之謄本。 

5.完納稅捐證明。

6.繳納自來水費或電費證明。

7.戶口遷入證明。 

8.地形圖、都市計畫現況圖、都市計畫禁建圖、航照圖或政府機關測繪地圖。

新北市政府提醒上述三大項要件缺一不可 ,「皆」檢具後可向主管機關工務局提出申請,工務局相關單位接獲後,將於前往現勘後,方能認定房屋的合法性。相關法條及程序白紙黑字非常清楚,民眾千萬不要誤信謠言,行政機關接獲符合要點的申請案,無論對象是誰,一切依法行政。

台北縣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市府再度重申法規標準,任何違建,不論是新增或是既存違建,都是違建,一切依法秉公辦理,請有心人士不用刻意抹黑行政機關,意圖混淆社會大眾視聽!尤其身為執政黨更應拿出行政中立的標準與態度儘速呼籲案家依台北縣時期蘇貞昌前縣長就已訂定的規定來申請,為社會做出良好示範!

另外針對土地使用部分,經查該土地確實屬於礦業用地,依礦業用地的規定,就是不能做住家使用,新北市地政局後續將請礦務局共同前往會勘,也籲請經濟部礦務局儘速釐清,早日向社會大眾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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