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在夜店搭訕女子,席間喝了不少調酒,離場時說好要送她回家,途中竟起色心將她帶回住所打算趁機硬上,結果卻「硬不起來」作罷,隔天女子睡醒發現裸身躺在男子住家,氣的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乘機性交未遂罪成立,判男1年8月徒刑,緩刑4年。
李姓男子因趁機性交未遂遭判1年8月,緩刑4年。(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20214月17日李姓男子在高雄市「LAMP」夜店幫朋友慶生時,主動搭訕被害女子,雙方同歡至凌晨3時許,女子友人便請李男護送他返家,結果搭計程車時,李男見女子醉到不省人事,竟然將她帶回住所趁機企圖硬上。
李姓男子在女子無法抗拒的情況下,先親吻並撫摸女子胸部,隨後要硬上時,因為突然不舉,所以未能得逞,結果隔天女子醒來發現自己裸身睡在李男床上,詢問友人後發現自己遭到侵犯,立刻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認為李男為逞私慾,趁機性侵,雖然未遂但實屬不該,考量他已和被害人以35萬和解,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1年8月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