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去年前往按摩店消費,將手伸進女按摩師裙底還強吻挨告,男子竟辯稱自己「不舉30年」,法官查出他有多起性騷前科打臉,法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蘇姓男子去年3月7日晚間10時前往高雄市一間按摩店消費,過程中對女按摩師上下其手,將手伸進對方裙底摸大腿,還強行親吻臉頰,女按摩師不斷拒絕蘇男還是沒停手,最後只好拒絕提蘇男服務,事後不忍受辱向警方報案提告。
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時,蘇男竟說自己「不舉30年」,還提出自己有注意力不集中、勃起障礙及骨刺等疾病以及醫院診斷證明書,辯稱已持續治療30餘年,不可能對女按摩師有性騷擾意圖,未料說詞遭法官打臉。
法官調查發現,蘇男有多件性騷擾前科,曾於2022年3月及6月間,因性騷擾案被判決有罪,認定其以「不舉」作為抗辯純屬狡辯,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蘇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但高雄地院認為原審判決認事用法均無違誤,判決結果亦無違法或不當,因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保護專線:113/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組:02-7728-5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