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綜合報導
在民進黨團強行運作下,立法院26日三讀通過《選罷法》排黑條款,規定判刑10年以上未定讞者不得參選,涉嫌貪汙2580萬元、位列2020年立委收賄案狀元的蘇震清一審判刑10年,26日接受媒體訪問表示,本次修法違反無罪推定、有違憲之虞,他雖無法繼續參選,但會在剩餘任期持續服務選民。
蘇震清涉嫌貪汙2580萬元,法院一審判刑10年,受本次《選罷法》排黑影響無法爭取連任。(圖/中天新聞)
本次《選罷法》排黑草案中,「犯洗錢防制法」、「判刑10年以上尚未定讞者」不得參選兩項爭議規定,皆在26日立院三讀中通過,前者直接判了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政治死刑」,後者則讓蘇震清爭取連任夢碎。
蘇震清26日接受《聯合新聞網》訪問表示,本次修法「黑金槍毒」終身不得參選,違反無罪推定、有違憲之虞,過去委員討論過程決議不予增列,卻在政黨協商中又拿出來表決令人遺憾,即使無法繼續參選,他不忘與鄉親的承諾,會持續服務到任期結束。
2020年驚爆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為爭奪SOGO經營權,涉嫌賄賂前、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其中蘇震清於2021年調查期間,以「捍衛清白不讓府院黨高層困擾」退出民進黨,叔叔蘇嘉全也辭去總統府秘書長,而他當時在檢方揭露的資訊中,以涉嫌貪汙2580萬元達金額最高,一審判刑10年也是幾名被告中刑期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