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2021年,高雄某國中棒球隊一名14歲國三生在備賽期間因中暑昏倒,送醫12天後不治身亡。近日,該隊總教練與教練因過失致死罪,分別被判處4月及3月有期徒刑,均緩刑2年。法院認為教練未能及時察覺並處理球員的身體不適,導致悲劇發生。
棒球隊球員在練習過程中暑昏倒,搶救12天後宣告不治。(圖/示意圖/翻攝自球隊臉書)
事發當天,球隊在高溫下進行長時間高強度的訓練。上午溫度達30.9度,濕度71%,體感溫度32.1度,已達警戒水準。期間,多次發生失誤的球員需進行折返跑,黃姓少年跑了超過1800公尺後出現嘔吐等不適症狀,但繼續訓練,最終因中暑昏倒並在12天後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教練辯稱訓練是為應對比賽需要,並表示未能即時察覺球員異狀,認為訓練方式無過失。但法院認為教練未充分注意高溫下球員的健康狀況,未即時處理已出現不適反應的球員,對黃生的死亡應負責任。
法官考量教練有提醒球員需告知不適情況,且黃生未主動告知,加上氣溫逐年升高,訓練制度欠缺具體指引和硬體設備,決定減輕罪責。教練與家屬達成和解賠償,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