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建銘/綜合報導
彰化患口腔癌4期的林男,不只自身吸食海洛因陷毒癮,還分4次販售給張男、黃男,共得5000元不法收入,然而張男高價轉賣時遭逮並供出源頭林男。彰化地院以林男販售及轉賣一級毒品,判處19年徒刑、張男8年4個月徒刑。
彰化地院以林男販售及轉賣一級毒品,判處19年徒刑、張男8年4個月徒刑。(圖/翻攝自Google Map)
據判決書所述,2022年11至12月間55歲林男分別在彰化芬園鄉、南投等地,以每包0.2克份量與58歲張男及黃男交易一級毒品海洛因,其中張男交易3次得手4000元、黃男1次1000元,犯罪所得共5000元。
而張男異想天開竟然當起盤商,將購得的海洛因再以1000元至3000元轉售的楊男,交易5次金額共計1萬元,張男不堪金錢誘惑,頻繁向上游林男買毒,殊不知早已遭到警方監控並逮捕,她坦承毒品供貨人為林男。
警方繼續追查後,在林男住處等地蒐得海洛因1.04公克、9包分裝好的海洛因(0.23克)、磅秤及注射針筒。
審理法官認為,林男販售的海洛因只有2人,金額及數量均非龐大,另外將海洛因摻入香菸給楊男吸食、亦提供含有海洛因的針筒給楊無償使用,已違反一級毒品轉讓與販賣罪,最重刑可處死刑,審酌林男無工作,又罹患口腔癌第4期,判處有期徒刑19年,另外,張男自白犯行並供出上游,去年12月一審判8年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