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法律禁墮胎…美腦死孕婦剖腹產「巴掌嬰」 體重僅8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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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自今年2月起被判定腦死、卻因州法律禁止墮胎的美國喬治亞州孕婦,13日於亞特蘭大一所醫院,剖腹產下一名早產男嬰,體重僅820公克,這起事件引發法律與倫理爭議。

美國腦死孕婦產下男嬰。(示意圖/Pexels)
美國腦死孕婦產下男嬰。(示意圖/Pexels)

綜合美媒報導,這名31歲孕婦史密斯(Adriana Smith)是一名護理師,她在懷孕僅9週時,因劇烈頭痛就醫,後被診斷出腦部多處血栓,病情迅速惡化,在數小時內宣告腦死。

然而,根據喬治亞州「LIFE法案」,該州禁止懷孕6週後墮胎,且賦予胎兒完整法律權利,院方因此依法維持史密斯的生命,以確保胎兒能夠發育。而她肚子的胎兒近日出生,但早產3個月出生、體重僅820 公克,為普通嬰兒體重1/3左右,而這名男嬰取名為「Chance」(機會),意寓給予他生命中的一線希望。

這起事件引發爭議,許多醫學專家認為,極早產的嬰兒生存機率低,且恐伴隨多種健康問題,但史密斯的家屬無奈表示,維持她的生命並非家人本意,而是出於法律規定,「我們沒有選擇的權利」,「我們當然希望孩子出生,他是我女兒的一部分。但這樣的決定應該由我們來做,而不是由州政府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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