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家樂福中原店2023年底發生重大火警,造成逾4億元損失。涉案郭姓男子遭保險公司求償,法院近日判決須賠償97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檢警調查,案發於2023年12月3日凌晨,當時20歲郭姓男子與黃姓友人、周姓友人一同前往家樂福中原店購物。3人在清潔用品區閒逛期間,看到貨架上的噴霧式殺蟲劑,隨即討論該產品是否具有可燃性。
未料郭男竟當場拿出打火機點燃火源,再持殺蟲劑朝火焰噴射測試,瞬間引發火勢。郭男雖受到驚嚇,將殺蟲劑放回貨架後離開現場,但瓶身火苗並未完全熄滅,進一步引燃周邊商品,導致多瓶殺蟲劑接連爆燃,火勢迅速擴散至整個賣場。
消防人員獲報後趕赴現場灌救,直到清晨5時左右才將火勢控制。這場火警造成賣場建築及大量商品嚴重毀損,業者估算整體損失高達4億2600萬元。

警方追查發現,火災發生後,郭男與同行2人並未離開,而是在機車停車區停留聊天。警方循線鎖定身分後,將3人查緝到案並移送偵辦。
火警也波及設於賣場內的路易莎咖啡門市,包括咖啡設備、裝潢設施及營業原物料等均遭燒毀。承保的保險公司先行支付理賠金後,再依法律規定向郭男提出代位求償,求償金額超過400萬元。
民事庭審理期間,郭男對保險公司主張的賠償責任並未提出爭執,並同意相關求償內容。桃園地方法院審酌後,判決郭男應賠償97萬9326元,並自起訴狀送達翌日起至實際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
此外,刑事部分,郭男因涉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罪,已遭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目前相關判決均尚未確定,仍可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