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遭聲請「輔助宣告」?醫:不是重度失智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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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猜測家屬應已啟動馬英九的聲請輔助宣告程序,北榮神經醫學中心副主任傅中玲指出,失智症患者並非到中重度才需要法律保障,輕度患者若容易受騙,家屬就可考慮向法院聲請「輔助宣告」或「監護宣告」,避免患者做出不適當的財務決定。她也建議民眾在健康、頭腦清楚時簽署病人自主權利法,預先決定未來失智或昏迷時的醫療處置。

外界猜測家屬應已啟動馬英九的聲請輔助宣告程序。(圖/馬英九IG)
外界猜測家屬應已啟動馬英九的聲請輔助宣告程序。(圖/馬英九IG)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傅中玲表示,失智症對判斷力的影響源自整體大腦功能衰退,她接觸的大部分病人失智後都出現與金錢相關的困擾。她分享臨床案例,曾有患者每個月都向保險員簽署保單,購買許多不需要的保險卻又忘記繳費;也有人因受騙而失去房子,或擔任保人導致錢財損失。

為了保障失智症患者的財產安全,傅中玲說明,並非只有中重度患者才需要法律保護,輕度但容易受騙的患者也建議家屬聲請輔助宣告。不過她強調,向法院聲請需經過司法單位的醫師鑑定評估才能成立,一般醫師難以左右決定結果。

傅中玲進一步說明監護宣告與病主法的差異,監護宣告是透過法律程序指定監護人,代為處理患者的金錢與財產判斷;病主法則是保障個人的醫療決策權,讓民眾在頭腦清楚時預先決定未來若面臨末期重症、失智或外科昏迷時,是否接受插鼻胃管、氣管內管、壓胸等維持生命治療。

不只失智症,在插管、壓胸、昏迷或重症喪失意志的情況下,醫療決策都應遵照病人的決定,若在頭腦清晰時自己決定,就能避免將身體狀況交由家屬來做重大抉擇。(示意圖/AI生成)
不只失智症,在插管、壓胸、昏迷或重症喪失意志的情況下,醫療決策都應遵照病人的決定,若在頭腦清晰時自己決定,就能避免將身體狀況交由家屬來做重大抉擇。(示意圖/AI生成)

她支持大家在健康時簽署預立醫囑,曾有一位擔任法官的患者在病主法推出後立刻簽署,就是希望生命盡頭的醫療決策能按照自己的意願執行。傅中玲強調,不只失智症,在插管、壓胸、昏迷或重症喪失意志的情況下,醫療決策都應遵照病人的決定,若在頭腦清晰時自己決定,就能避免將身體狀況交由家屬來做重大抉擇。

傅中玲坦言,雖然病主法諮商需要花費較多時間與些許費用,但能確保在生命最後階段獲得最符合自身意願的尊嚴醫療。她建議民眾在面臨失智症病程時,可適時透過輔助與監護宣告來保障錢財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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