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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高雄內門南海紫竹林寺出錢出力出景,與藝人郭美珠合作拍攝《新台灣奇案》,事後她卻否認收錢,雙方各執一詞鬧上法院,判決出爐,橋頭地院認定廟方贊助屬實。
《新台灣奇案》在內門南海紫竹林寺拍攝,引發贊助糾紛。(圖/翻攝Google map)
判決指出,2021年《新台灣奇案》在紅面觀音總廟-南海紫竹林寺開拍,廟方同意贊助郭美珠50萬元現金,爐主詹男也跟進贊助50萬元,並現金交給廟方,由主委宜清富代簽收據,到台南轉交給製作人陳蒼嶺與郭美珠。
沒想到,事後郭美珠表示沒有收到錢,讓爐主誤會錢未進戲組,向廟方提起「返還贊助款」的民事訴訟。
南海紫竹林寺主委宜清富感嘆好意贊助卻惹得一身腥。宜清富提供
橋頭地院審理時,郭美珠認為主委是戲劇的統籌,也已簽收請款單,她因此未再簽名,事後並否認有收到錢。
廟方財務作證稱,陳蒼嶺有把50萬元交給櫃台保管。另演員出庭作證稱,郭美珠曾訊息說廟方有贊助50萬元,播出後會再贊助50萬,「叫我不要跟外面說她有拿錢,若被人知道,會把錢還回去。」
法院比對請款單上記載「由主委宜清富代理台灣奇案製作人郭美珠請款贊助拍戲之費用」,與郭美珠曾提及「要計較什麼,那你們就叫戲說來做阿,原金奉還」等語,相關證述有據。
廟方發文感恩紅面觀音菩薩慈悲。(圖/翻攝廟方臉書)
郭美珠庭上則堅稱,廟方答應要給的100萬元,始終未給。並解釋「原金奉還」意思是「如果有拿絕對奉還,但實際上我沒有拿這個錢,我也不差這個錢」。
而對話記錄中均無任何假設語氣,郭美珠並為此未提出合理解釋,法官認為證詞可信度可疑,應足認廟方確已將贊助款交付郭美珠及陳蒼嶺收受等情屬實。判決不得上訴。
對此,據《壹蘋新聞網》報導,主委宜清富表示,廟方「好意贊助卻惹得一身腥」,因款項認知而決裂,打了兩年多官司年,所幸法院查出真相,他呼籲全台灣寺廟對於錢的流向都要有憑有據,以免發生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