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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不滿媒體人周玉蔻去年在臉書貼文影射她與有婦之夫交往,提告周女加重誹謗及違反選罷法。台北地檢署認為,周女言論縱非精確,但並非全然無據,今天予不起訴處分。
周玉蔻於去年11月九合一大選期間,在臉書上貼文表示,媒體人邱明玉在節目提到,「郭董反對高虹安與李忠庭助理男女朋友關係來往的理由,是人家當時有老婆」、「2019年與李男交往,李男仍有婚姻關係」等內容。
時任新竹市長候選人的高虹安,認為周玉蔻影射她與有婦之夫交往,足以貶損她的名譽,並影響選民投票行為的正確性,提告周女刑法加重誹謗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嫌。
周玉蔻辯稱,她的消息來源是媒體人邱明玉與徐嶔煌,2人都是資深新聞工作者,與鴻海公司的相關人有採訪查證過,也在電視節目評論這件事。她的發言是引述邱、徐在節目中所說明內容。
邱明玉於偵查中證稱,她有向鴻海創辦人郭台銘貼身助理求證過,郭台銘反對的原因是李男當時進鴻海公司求職的人事資料寫已婚,李男縱使後續有離婚,也不可能去變更鴻海公司人事資料表,所以李男後續是否有離婚,她不知道等語。徐嶔煌則證稱,他的消息來源是邱明玉。
檢察官認為,周玉蔻的言論縱非精確,但並非全然無據,無法排除主觀上確信為真實,與誹謗罪構成要件不符,且無積極證據認定周女涉犯選罷法等犯行,因此將周女不起訴處分。(文/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