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1家建設公司林姓行銷部主任在2019年4月間,與女代銷業務員「小莉」喝酒,涉嫌趁機相鄰而坐撫摸她的雙腿、腰臀,雖「小莉」多次出手阻止,但他不予理會,還涉嫌在計程車及「小莉」住處等地連續猥褻,經「小莉」提告。台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緩刑2年,並罰60小時義務勞務,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在2019年4月15日晚間在中市1家商店內涉嫌趁與「小莉」相鄰而坐的機會,伸出鹹豬手游移撫摸她的雙腿及腰臀部,「小莉」多次出手拉開他的手,但是林男仍置之不理。
「小莉」離開店家,林男藉故要送她返家,與「小莉」共乘計程車,在車上又毛手毛腳,「小莉」告知「不要碰我」,仍無動於衷。
兩人抵達「小莉」租屋處,林男又伸出鹹豬手企圖脫下她的衣服,「小莉」假裝嘔吐趁隙跑進廁所或在床上手抱膝綣曲身體躲避,林男才自行離去。「小莉」向店家調閱監視器,並報警處理,林男坦承犯行,並與「小莉」以40萬元和解。
中時 陳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