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佳青被監察院罰10萬元!認了帶兒上東沙島案「一時心軟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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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近期深陷「假考察、真觀光」爭議,又被揭去年帶兒子上東沙島案已被監察院裁罰,徐佳青今(11)日上網路節目坦承「一時心軟犯了錯誤」,被罰鍰10萬元但還沒繳交。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圖/報系資料照)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圖/報系資料照)

徐佳青今日上《匯流新聞網》節目「中午來開匯」,談到帶兒子上東沙島案表示,兒子確實是僑青,因為已經出國讀書2年以上,而且天生有雙重國籍,符合僑委會活動報名資格,她的錯誤在於擔心活動報名人數不足而辦不成,特別打電話拜託兒子來湊數,她還出錢幫兒子改機票,最後她自己簽署了送交審查的公文,就違反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現行條文嚴苛,只要有利害關係人的公文就不能簽,但那天晚上同仁急著送審把公文拿給她,她一時心軟就犯了錯誤。

徐佳青指出,她上週五詢問監察院,才知道相關文書已於7月3日寄到她的戶籍地,由於她不在國內,社區收到信後轉交給她的家人,她7月20日返家,但家人也忘記這件事沒告知她,最後她於上週五去閱卷才清楚整個過程,監察院認可她不是利用職權為兒子因人設事,但是因為她簽了公文就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以被罰鍰10萬元,但她還沒繳交,因為上週五才看到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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