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中瑪莎拉蒂惡少在2021年僅因行車糾紛,竟將宋姓男大生打成重傷,案經1年多審理後,其中惡少張敦量一審被依殺人未遂判刑9年,另外2人則分別依重傷害、強制等罪遭判4年8月,可上訴。
瑪莎拉蒂惡少張敦量一審遭判9年徒刑。(圖/中天新聞)
判決指出,張敦量、李韋霖、陳勁豪3人在2021年11月7日凌晨駕駛瑪莎拉蒂與宋姓男大生發生擦撞,隨後竟動手將人毆打致重傷,造成宋姓男大生至今仍有雙眼斜視、複視,走路歪斜,手部無法做精密動作,聽力受損等後遺症。
宋姓男大生辯護律師認為,被害人傷勢大量集中頭部,均可預測發生死亡,且被害人目前手部無法做精密動作,連寫名字都有困難,也無法長距離行走,顯達重傷害程度,痛批張等人輕賤人命,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案經法院審理後,主嫌張敦量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將張敦量判刑9年;李、陳依重傷害、強制等罪遭判4年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