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對台中火力發電廠開鍘!中火戶外生煤堆置遲未改於封閉式建築物內,台中市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規定,4日開出30萬元罰單,並持續要求改善,絕不寬貸。
台中市環保局長吳志超指出,中火的生煤仍堆置室外,雖採用防風牆及灑水抑制揚塵,但並未符合《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規定,將存放在戶外的生煤改堆置於封閉式建築物內。
「該自治條例已給予3年改善期限,中火遲至2018年7月才開始施工!」吳志超表示,中火工期嚴重落後,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依汙染程度計算裁罰金額30萬元。
這幾天台中市又陷入「霧城」,空品拉警報,市府針對大型空汙源企業進行管制,其中,台中火力發電廠因遲遲無法依照《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規定,被視為重大汙染源之一。
台中市環保局聯合都市發展局,執行台中港區大型汙染源稽查作業,強調《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自2016年1月公布以來,市府對適用業者多次發文要求,應於2018年12月31日起,將生煤堆置於封閉式建築物內,並掌握台中市內符合該規定的業者,持續進行稽查。
環保局稽查發現,中火的生煤仍堆置室外,雖採用防風牆及灑水抑制揚塵,但未符合規定,生煤顆粒細質量輕,經風擾動後易產生揚塵,影響周邊空氣品質。
吳志超提醒業者,應確實將生煤堆置於室內,環保局將持續依「先大後小、先公後私」的空汙管制政策,執行各項管制工作,改善台中市空氣品質,違法者一定重懲,為了台中市空氣品質會執法到底。
中時 盧金足